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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023年02月17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邮储银行等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广州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星展银行等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锐对该议案进行独立审议后出具了书面意见:同意该项议案,对议案中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无异议。通过后,该议案于2022年12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议案中各关联交易方案进行披露,详见附件。

 

附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2.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3.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5.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6.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7.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开展股东存款业务、同业借款业务;邮储银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邮储银行拟投资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拟委托邮储银行营销引荐公司贷款产品。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股东存款业务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邮储银行开展股东存款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业务余额不超过6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3.54%,且股东存款、同业借款、同业拆借和债券投余额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股东存款的利率定价盯住同期限同业存单利率市场,随市场波动,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逐笔计算。

业务期限:每笔股东存款的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二)同业借款业务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与邮储银行开展同业借款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其中同业借款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78.48%;同业拆借余额不超过3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6.77%,且股东存款、同业借款、同业拆借和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与邮储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均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协商。每笔借款的利率以提款时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业务期限:同业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同业拆借业务期限不超92天。

(三)债券承销业务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开展上述业务需选聘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承债券承销服务,公司拟选聘邮储银行提供债券承销服务。

承销费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券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公司与邮储银行发生的债券承销费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19%。

(四)债券投资业务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邮储银行拟向公司进行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及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

债券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券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邮储银行向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不超过30亿,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6.77%,且股东存款、同业借款、同业拆借和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业务期限:债券投资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

(五)线上业务引荐服务

邮储银行向公司引荐客户,公司按年日均贷款正常类余额的2%向邮储银行支付引荐服务费,采用市场化公允定价,符合诚信公允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结合2022年10月末的贷款余额和2023年的业务发展规划,预测2023年公司委托邮储银行(含邮政代理金融渠道)开展引荐业务日均贷款正常类余额约为175亿元,预计公司向邮储银行(含邮政代理金融渠道)支付2023年引荐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3.5亿元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6.62%,实际支付的引荐服务费以实际发生业务为依据计算。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邮储银行持有公司70.5%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邮储银行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资本为9,238,396.8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军,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受制于各家银行信贷额度、资金、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公司融资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需要获取更多的融资来源。公司希望通过吸收邮储银行股东存款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发布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保障公司流动性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自2015年成立之日起即与邮储银行开展合作,近年来双方合作规模稳定,邮储银行渠道已成为公司主要的业务发展渠道之一,也是公司落实协同发展战略有效的抓手。


附件2

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邮惠万家银行”)开展股东存款和同业借款业务。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股东存款业务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邮惠万家银行开展股东存款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业务余额不超过12.5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3.66%。

股东存款的利率定价盯住同期限同业存单利率市场,随市场波动,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逐笔计算。每笔股东存款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二)同业借款业务

公司与邮惠万家开展同业借款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同业借款余额不超过4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7.57%,且股东存款和同业借款余额合计不超过12.5亿元。交易采用市场化公允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每笔借款的利率以提款时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业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邮惠万家银行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之一。邮惠万家银行成立2022年1月7日,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0号25层、26层,法定代表人为梁世栋,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个人及小微企业存款;主要针对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电子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邮惠万家银行旨在探索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创新商业模式,基于科技的手段、普惠的理念、市场的运营,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服务‘三农’、助力小微、普惠大众”的发展使命,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助力美好生活的创新联接平台。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受制于各家银行信贷额度、资金、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公司融资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需要获取更多的融资来源

公司希望通过吸收邮惠万家银行股东存款同业借款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保障公司流动性。

 

 

附件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理财”)拟投资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业务类型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券、金融债券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上述业务需投资者购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中邮理财拟向公司进行二级资本债、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

(二)交易要素

债券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券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中邮理财向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不超过10亿,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债券投资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邮理财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是我公司的关联方之一。中邮理财成立2019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号楼2层201、3层301、4层401、5层501、6层601,法定代表人为吴姚东,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邮理财秉承邮储银行打造“最具价值,最受信赖”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发展理念,以满足城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为己任,推动中邮理财产品“普之城乡,惠之于民”,打造“服务百姓,创造财富价值;服务实体,助力产业升级”的理财业务品牌。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于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等间接融资渠道。公司希望通过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来源的多样性,保障公司的流动性安全。


附件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拟投资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并提供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资产证券化承销服务。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债券承销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金融债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开展上述业务需选聘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承债券承销服务,中邮证券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承销费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公司与中邮证券发生的债券承销费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09%

(二)债券投资

中邮证券拟向公司进行二级资本债、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购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中邮证券向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不超过10亿,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债券投资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邮证券有57.68%的股份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是我公司的关联方之一。中邮证券成立于2002年9月17日,注册资本50.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法定代表人为郭成林,经济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受制于各家银行信贷额度、资金、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公司融资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需要获取更多的融资来源。

通过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来源的多样性,保障公司的流动性安全。


附件5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同业拆借业务;星展银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星展银行拟投资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同业借款业务

公司星展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公司与星展银行开展的业务类型主要为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其中同业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同业拆借余额不超过1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且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余额合计不超过10亿元。星展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均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协商。每笔借款的利率以提款时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业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同业拆借业务期限不超过92天。

(二)债券承销服务

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金融债、二级资本债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开展上述业务需选聘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承债券承销服务,星展银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承销费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公司与星展银行发生的债券承销费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09%。

(三)债券投资

星展银行拟向公司进行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及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购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星展银行向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不超过10亿,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债券投资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15%,是公司的关联方之一。星展银行成立于2007年5月24日,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306、1701、1801单元,法定代表人为葛甘牛,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星展银行是亚洲领先的金融机构(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在国内的子公司。星展银行的业务重点为企业银行、环球交易服务以及财资市场、中小企业银行以及高端个人银行服务。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受制于各家银行信贷额度、资金、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公司融资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需要获取更多的融资来源。

星展银行授信能够增加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并通过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方式增加公司的融资来源,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发展。通过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来源的多样性,保障公司的流动性安全。

 


附件6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农商行”)开展同业借款、同业拆借业务;深圳农商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深圳农商行拟投资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同业借款业务

公司深圳农商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公司与深圳农商行开展的业务类型主要为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其中同业借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7.85%;业拆借余额不超过20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7.85%,且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余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深圳农商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均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协商。每笔借款的利率以提款时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业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同业拆借业务期限不超过92天。

(二)债券承销服务

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金融债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开展上述业务需选聘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承债券承销服务,深圳农商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承销费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公司与深圳农商行发生的债券承销费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09%。

(三)债券投资

深圳农商行拟向公司进行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及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购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深圳农商行向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不超过10亿,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债券投资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农商行有13%的股份被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是公司的关联方之一。深圳农商行于2005年12月09日成立,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注册资本为103.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光安,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同意的业务。成立以来,深圳农商行确立了“社区零售银行”战略定位,长期秉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已发展为治理完善、风控稳健、特色鲜明、规模中等且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受制于各家银行信贷额度、资金、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公司融资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需要获取更多的融资来源。

深圳农商行授信能够增加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并通过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方式增加公司的融资来源,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发展。通过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来源的多样性,保障公司的流动性安全。


 

附件7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同业拆借业务;广州银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广州银行拟投资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订关联交易方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一)同业借款业务

公司广州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公司与广州银行开展的业务类型主要为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其中同业借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8.39%;同业拆借余额不超过15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8.39%,且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余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广州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业务均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协商。每笔借款的利率以提款时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业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同业拆借业务期限不超过92天。

(二)债券承销服务

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金融债、二级资本债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性。开展上述业务需选聘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承债券承销服务,广州银行拟向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承销费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公司与广州银行发生的债券承销费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09%。

(三)债券投资

广州银行拟向公司进行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及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购买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二级资本债和金融债券的业务规划,预计广州银行向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不超过10亿,占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92%债券投资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银行独立董事卢锐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是公司的关联方之一。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注册资本为117.7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丘斌,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外汇交易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个人本外币兑换;本外币兑换;货币银行服务。自成立以来,广州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的大好形势,乘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东风,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已成为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地方特色的商业银行。

三、关联方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金主要来自各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受制于各家银行信贷额度、资金、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公司融资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需要获取更多的融资来源。

广州银行授信能够增加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并通过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方式增加公司的融资来源,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发展。通过金融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来源的多样性,保障公司的流动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