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政策执行窗口期内,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展示逾期信息;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于次月月底前不再展示逾期信息。符合本次政策全部条件的逾期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完成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无需个人申请操作;超过政策窗口期的逾期信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无法修复,相关逾期信息按常规规则展示。